政府采購國貨需要落到實處
2008年03月14日 16:53 中國電子報
本報記者 樊哲高 劉曉明 張煜
溫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在談到完善和落實支持自主創新的政策時指出:“充分發揮企業作為技術創新主體的作用,鼓勵、引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加大政府采購對自主創新產品的支持力度。”今年是政府采購法頒布實施5周年。年初,財政部制定的《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首購和訂購管理辦法》和《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同時開始實施,由此,政府采購再次成為代表和委員的熱門話題。
政府采購國貨比例低
2008年全國政府采購工作會議上透露的數字表明,全國政府采購規模由2002年的1009.6億元增長到2006年的3681億元,年均增長39.5%,2007年達到4000億元。“這個數字看起來很大,但實際上還很小,特別是國貨IT產品(電子信息產品)占的份額很小。”全國人大代表、浪潮集團董事長兼CEO孫丕恕告訴《中國電子報》記者。
按國際上政府采購通常的數字,目前各國政府采購的總規模大體占到生產總值的10%,與之相比,我國政府采購量總體偏低。2007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24萬億元,政府采購總資金4000億元,只占1.67%,大大低于10%的比例。有部分政協委員認為,大量財政資金游離于采購監督之外。
更關鍵的是,政府采購中IT產品占的比例明顯偏低,關鍵領域甚至不到兩成。據孫丕恕介紹,以2006年的數據為例,我國政府領域、教育行業采購的外國品牌服務器比例超過50%,采購量大的金融、電信等關鍵行業更是高達80%以上。“并非是中國自主品牌的產品滿足不了需求,而是使用、采購習慣等因素使得這一現象延續下來。”孫丕恕說。而有的委員和代表則干脆說是“崇洋”的觀念在作怪。
對此現象,有“鐵娘子”之稱的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愛股,行情,資訊)總裁董明珠也有話要說。去年12月,格力電器第四次獲得了巴西政府頒發的巴西最高節能榮譽———“節能之星”獎杯和最權威節能證書———“A級能源標簽證書”。巴西政府向消費者優先推薦格力空調,在各項政府采購中首選格力空調。董明珠說,相比在國外市場備受追捧,“在國內的政府采購市場,我們雖然也有訂單,但是還遠遠不夠”。就空調業而言,在政府機關、國家重大工程、大型國企、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中央空調集中采購招投標中,即使民族品牌中央空調的價格比國外品牌低1/3,大多數單位仍然傾向于國外品牌。這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和服務過硬的民族企業來說是一種很大的不公。
硬件的國貨采購比例低,軟件就更是如此。為此,全國人大代表、用友軟件(愛股,行情,資訊)董事長王文京希望,政府項目招標首選中國公民和組織控股的IT咨詢公司和IT服務公司,并明確國產產品和服務在整體標的中的比例,例如在整體的采購中,國產軟件和相關服務要不低于50%。
其實,對于政府采購國貨,并非無法可依,無章可循。早在2003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條就明確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及其相關配套政策也提出,在國家和地方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中,國產設備采購比例一般不得低于總價值的60%。
政府采購需要細則
但問題是,籠統的規定不足以保護國貨在政府采購中占據應有的比例,委員和代表呼吁,盡快出臺相關政府采購細則。反觀國外的情況,政府采購法則十分完備。美國在保護本國產業方面,相關法律規定國際采購必須至少購買50%的國內原材料和產品。在同等條件下,美國給予國內投標商10%~30%的優惠價格。在支持中小企業方面則規定10萬美元以下的政府采購合同,要先考慮中小企業。
在澳大利亞,1000萬澳元以上的重大采購項目中,采購部門須在招標中按有關規定要求,列明采購項目對本國產業發展的影響。而英國政府則規定政府部門、政府實驗室、國有公司在計算機通信器材等采購上,必須從本國公司購買。
為敦促采購法細則盡快出臺,田惠光、苑春鳴、白虹光三位全國政協委員遞交了“盡快出臺政府采購法實施細則的提案”。提案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已經5年多了,可該法的實施細則始終未面世于眾,所以,眼下要緊的是盡早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細則》,將鼓勵購買國貨的內容列入其中,以完善現行法律體系,加大對國貨和民族產業的保護力度;與此同時,不妨借鑒美國制定的《購買美國產品法》,也制定一部符合我國國情的《購買中國產品法》,明確規定政府必須承擔購買中國制造產品的義務,盡早填補這方面的法律空白。
三位委員的提案還提出,要完善政府采購的管理機構,目前政府采購管理機構設在財政部國庫司內一個處,其規格、規模難以適應當前的政府采購監管工作的需求。
全國人大代表、新大陸(愛股,行情,資訊)集團董事長王晶則認為,除了完善法律,還需要財稅、金融以及反商業賄賂等措施的積極介入,出臺一攬子財稅金融扶持政策。比如,在財政激勵機制方面,政府可以對采購和使用國貨達到一定數額的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對推行國貨成效顯著,且采購規模達到一定數額的地方政策給予重獎;在稅收優惠政策上,對自主創新產品實施一定的稅收優惠待遇,或實行一定比例的減稅;在金融信貸上,可以通過政策性銀行,以貼息、增加貸款額度的方式,促進生產和銷售先進節能產品、綠色產品、自主創新產品等企業的發展壯大。
完善的法律體現才有可能推進政府采購邁上新臺階,最終克服政府采購量太少,甚至預算花不完的情況。據財政部公布的數據顯示,2006年全國政府采購預算額為4122.2億元,實際政府采購額為3681.6億元,節約資金440.6億元,節約額是全國財政收入的1.12%。《政府采購法》起草人之一、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于安認為,政府采購和普通的商業消費不同,不完全是為了省幾個錢,也不是簡單的廉政反腐問題。財政部國庫司司長詹靜濤在今年全國政府采購工作會議上也坦陳,由于我國法律規定的政府采購范圍較窄,即使按法律規定做到應采盡采,其規模也難以達到國際通常水平。
要支持環保和自主創新產品
在政府采購重點上,委員和代表建議支持環保節能產品和自主創新產品。
王文京委員說,政府采購應首選國產軟件,在2010年“18號文”到期之際,他希望政府加快推出“18號文”后續方案,加強對我國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的政府優惠政策。孫丕恕代表則指出,高性能計算機是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突破,溫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給予了肯定,他希望政府采購要加大國產高端服務器的采購力度,不受洋品牌的制約,提升信息安全的等級。全國人大代表、TCL集團董事長李東生強調,就我國大多數企業的現實情況來看,國家的政策支持對企業創新至關重要。他說,科技創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長、風險高的特點,許多事情單靠企業的力量和資金實力是很難做到的。這就需要國家提供創新載體,幫助企業建設創新平臺,落實稅收政策,讓勇于創新的企業得到鼓勵。“國家的支持關鍵不是拿出多少錢,而是將機制和載體建設好,把激勵政策落實好。政府采購是一個很好的支持措施。”他向《中國電子報》記者說。
記者了解到,實際上政府采購歷來是鼓勵和支持節能環保和自主創新產品的。在促進節能環保方面,《政府采購法》在頒布實施之初就已把相關內容寫入,從2004年開始,國家相關部委先后制定了有關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并發布我國的綠色采購清單,2007年建立了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在促進自主創新方面,根據《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要求,先后制定了《財政部關于實施促進自主創新政府采購政策的若干意見》以及《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預算管理辦法》、《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評審辦法》、《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合同管理辦法》5個配套制度辦法,使政府采購扶持自主創新的制度體系有了基本框架。財政部還制定并頒布了《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首購和訂購管理辦法》和《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從政策上為我國自主創新撐腰。
但為什么很多企業還感到政府采購對自主創新的扶持不夠呢?全國政協委員、民盟湖南省副主委、湖南省監察廳副廳長李利君強調:“政府采購中的國際競爭問題應盡早引起關注。”中國的政府采購市場將會在更大范圍、更深程度上對外開放,這意味著自主品牌在政府采購市場所面臨的競爭更加激烈。李東生認為,政府采購也不是完全為了片面保護國貨,關鍵是通過政府采購以利于自主品牌與國外品牌、國內供應商與國外供應商進行平等競爭。董明珠代表甚至提到,要警惕地方保護主義。目前各地自己的《自主創新產品目錄》或者政策已經出臺,從個別地方公布的政府支持自主創新的采購清單看,客觀上存在地方保護主義。因此建議政府考慮國家統一的標準和認定,在《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中進行政府采購,使政府采購向那些真正具有自主創新能力、具有過硬產品的企業傾斜。田惠光、苑春鳴、白虹光三位委員的提案中還提出,政府采購法實施細則中應該對環保產品和創新產品進行嚴格界定,目前還沒有明確界定環保產品和自主創新產品的部門或標準,容易造成盲目追求表面現象采購到質次價高產品的情況,建議責成專門部門對上述企業或產品進行鑒定,公布目錄或頒發證書,以便政府采購執行部門參考。
此外,還有代表和委員提出,為了實現公平和高效的政府采購,大力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利用信息網絡技術,增強采購信息透明度,通過電子招標系統、電子合同系統、電子支付系統等,減少人為因素,方便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