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因于2003年十屆人大一次會議領銜提交《關于加強私有財產立法保護的議案》,而親身參與了影響深遠的2004年的第四次修憲。在今年的兩會上,王晶提交了兩份議案,一份是有關制定《行業協會法》的,另一份是有關修改《招投標法》的。此外,還提了兩個建議,一份是關于對上市公司監管適度的,一份是關于保護民族高科技企業發展的。
王晶因于2003年十屆人大一次會議領銜提交《關于加強私有財產立法保護的議案》,而親身參與了影響深遠的2004年的第四次修憲。在今年的兩會上,王晶提交了兩份議案,一份是有關制定《行業協會法》的,另一份是有關修改《招投標法》的。此外,還提了兩個建議,一份是關于對上市公司監管適度的,一份是關于保護民族高科技企業發展的。
而且,《物權法》的出臺,是對民生、對老百姓的利益的合法保護至關重要。法律是給大家提供一個公平的環境。從《物權法》的角度,它主要是規范財產關系的民事基本法。我個人認為,《物權法》的高票通過和最終的出臺都是代表民意的,也是經濟發展階段的一個必然需要,是依法治國的一個體現。
價值中國:作為企業界的代表,您怎么看待《物權法》的出臺?
王晶:我覺得主要的問題就是不管是哪一類的企業,他們的合法收益、財產都能夠得到法律的保護。這應該為企業在公平的環境中競爭、發展的一個必要的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