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體別墅不是別墅”、“首付30%成一紙空文”、“所得稅營業稅可以變通”……在審議討論溫家寶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時,來自全國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房地產調控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象進行了梳理、分析。
五花八門的“變通術”
——土地閘門未堵死:“聯體別墅不是別墅”去年國家連續出臺一系列調控政策,其中最關鍵的一條,就是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項目供地和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來自山東的畢四海代表說,除了獨棟 別墅外,其他如聯排別墅、雙拼別墅、疊拼別墅和空中別墅都被確定為“非別墅”項目。據記者了解,別墅禁令頒布一個多月后,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顯示的數據表明,在2006年6月僅有的取得預售資格的25個樓盤中,別墅項目達到5個,占20%。
——信貸閘門大開:首付30%成一紙空文從2006年6月1日起,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作為特例,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仍執行20%的規定。但來自安徽的趙鵬代表說,在實際執行中,20%是通則,30%幾乎是一紙空文。
——稅收手段成橡皮筋:所得稅由你保證,營業稅給你放行2006年8月1日起,全國統一強制性征收。
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2006年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來自福建的王晶代表說:“據我所知,有些地方不管你出手第幾套住房,只要寫個保證書,證明你出售的房子是唯一住房,就能免繳所得稅。至于營業稅,許多地方規定,購買住房5年的起始日期,從拿到房產證之日計算改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其結果是,大多數期房在收房后短期內就能轉讓,基本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監管不到位:“未封頂不放貸”流于形式央行出臺規定:商業銀行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但陳萬志委員說,絕大多數樓盤都是未封頂按揭。
利益鏈“蠶食”調控政策
隱藏在這些五花八門“變通術”背后的,是部分地方政府、一些銀行機構和房地產開發商形成的利益鏈條。
“賣地財政”和GDP考核機制,使一些地方政府熱衷于房地產業。全國人大代表羅益鋒說:“有些地方低價征地、高價出賣。個別地方甚至請房地產公司當‘托’哄抬地價。
另外,過分充足的資金,讓銀行急于尋找合適的項目。既有房產作為抵押,又有宏觀經濟形勢作為后盾,房地產自然就成了各家銀行青睞的放貸對象。陳萬志委員認為,上述兩個方面的原因,使國家調控房地產的兩個閘門——土地和信貸都很難管死。
房價飛漲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