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次降價,數百億元金額,為何還是難覓低價藥?要從根本上遏制‘看病貴’,堅決剎住藥品‘降價死’、舊藥換‘馬甲’現象。否則,今天的降價,就是明天新一輪的漲價。”全國人大代表、福建新大陸科技集團董事長王晶如是說。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的醫療服務群眾不滿意問題,引起了與會代表委員對藥品“降價死”現象的熱議。
據發展改革委的數據,自1997年至2006年,國家對藥品的降價次數已有19次,涉及金額近400億元,加上今年的2次降價,降價次數達到21次。但人們市場上很難找到“降價藥”的蹤影。
王晶拿著一疊材料告訴記者:“網上有一則新聞,講的是浙江杭州市天天好大藥房的事。說政府明令降價,或者價錢便宜、療效明顯的藥品,70%早已無人生產。這些降價藥到哪里去了呢?大部分降價藥經過改頭換面,重新流入了市場。這些換了‘馬甲’的所謂新藥,只是改個劑型、換個包裝、變個規格,或者改變一下給藥途徑,價格卻憑空翻了幾倍、十幾倍,甚至幾十倍。”
藥價為何“一降就死”?為何換個“馬甲”就能起死回生?代表委員們認為關鍵原因有三個。
一是流通環節多,流通成本高。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立醫院院長許戈良說:“據我了解,我國的藥品流通環節有6個至9個,而國外一般是2個至3個。藥品從出廠到患者手中,往往加價200%—500%。賣藥的人比吃藥的人多,患者挨宰,藥廠獲利有限,大部分利益被流通商攫取。”以奈替米星為例,0.1g×2ml的劑型,醫藥公司底價4元,醫院進價19.4元,醫院零售價就達到了24.5元。降價藥利潤空間小,各環節無利可圖,經銷商自然不愿意經營。
二是以藥養醫的制度沉疴。全國人大代表、新鄉醫學院教授和瑞芝說:“目前大醫院藥品收入平均約占醫院總收入的50%至60%,一些基層醫療機構的這一數字已高達80%至85%。在利益驅動下,高價藥和‘大處方’成為醫院和醫生的必然選擇,而那些利潤少的降價藥,自然被打入‘冷宮’,最后從市場上消失。”
三是新藥審批流于形式。王晶代表說,2004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了1.9萬種新藥報批,而同期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的新藥報批數量僅148種。最近幾年,市場上出現許多藥品報批公司或機構,他們聘請有關官員和專家為顧問,按月或按項目發放“薪金”。通過這些公司或機構申請一個新藥批文,如同變魔術一樣將至少5年的正常速度縮短到一個星期至幾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