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總經濟師姚景源的說法,“快”是中國經濟近幾年的一大特色。連續(xù)兩位數(shù)的增長使中國成為了很多經濟學家眼中的世界經濟引擎。但是,如何在“快”中保證中國經濟的發(fā)展平衡,如何使廣大國民在“快”中分享中國經濟增長的成果,卻是本屆政府必須面對的問題。實際上,4年來無論是立法進程的加快,還是新農村建設的提出,也正彰顯出本屆政府以加強法治和提振民生使中國經濟持續(xù)增長的努力。又臨兩會召開,我們謹以本組回顧性的報道,作為本報今年兩會報道的開篇之聲,與讀者一起感受行進中的中國節(jié)奏。
她沒想到這份議案可能影響這個國家的未來。
2003年3月3日,全國人大代表、新大陸集團董事長王晶在《關于建議國家盡快修改憲法把私有財產保護寫入憲法》的議案簽上自己的名字,并把這份31位全國人大代表聯(lián)名簽署的議案交給了人大工作人員。
這一天,王晶至今難忘。
換了標題的議案
這份議案的核心主題是:“《憲法》規(guī)定國有資產神圣不可侵犯,實際上國有財產和私有財產都是國家財富,都應該得到同等的保護。”4年后的今天,王晶向記者回憶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在《憲法》中明確加強對私有財產的保護,將提高私有財產保護的力度。”
隨后,全國人大的相關人員拿著這份議案找到王晶,說能否換個標題,因為涉及到修憲,比較敏感。王晶斟酌再三,換了個標題——《關于加強私有財產保護立法的議案》,議案內容全文不動,再次遞交全國人大。這一天的這一個細節(jié),4年后仍然回旋在王晶腦海。在當時,多數(shù)人并沒有意識到她正參與推動國家的變革進程。這份31位代表提出的議案似乎發(fā)揮了奇效——第二年中國開始修憲,修憲核心內容之一就是保護私有財產,“私產入憲”在海內外引起巨大的轟動。
令王晶沒有想到的是,2004年全國人大正式表決通過了《憲法》修正案。
一個企業(yè)家如此輕易地被揉進了歷史進程,有著深刻的歷史必然性。
從1993年到2003年,十年時間,隨著中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中國私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一個企業(yè)家階層已經形成,而越來越多的私營企業(yè)家開始參政議政。
在這種趨勢下,王晶提出“保護私產入憲”可謂一種歷史的巧合安排。
石破天驚
距離中國最近一次修憲——2004年兩會修憲已有三年時間,不過,對于青年學者、上海通力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光遠博士來說,當時的情景仍然記憶猶新。
2004年3月14日,全國人大發(fā)布公告,《憲法》修正案已由十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通過。“保護私產和人權”被寫進新《憲法》。
這一天,馬光遠博士正在忙于一項拆遷戶的法律糾紛。當天晚上的《新聞聯(lián)播》播出這一新聞后,他向他的當事人發(fā)出一條短信:“好消息來了!”這個好消息當然不僅僅惠及當事人,中國城市中的普通拆遷戶們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我家的房子不能說拆就拆!”
不止馬光遠感到振奮,西方媒體也在驚呼中國政治立法的這一大步。當時法新社報道說,14日是人大會議的最后一天,隨著人大會議對保護私產法律的修改,國家今后將像對待國有企業(yè)那樣,鼓勵私營經濟的發(fā)展,而私產將不可侵犯。
這篇報道分析,“在私人資本的投資規(guī)定方面,政府的做法靈活了。一些觀察家認為,這樣做不僅是為了使企業(yè)主放心,還需要把他們吸引到自己身邊,并保護他們。”
歷史正在延續(xù)
孟子在幾千年前就說過:“無恒產者,無恒心也!”英國政治哲學家洛克直接給出結論:“沒有財產權就沒有公正”。
中國的立法者們在幾十年等待后,終于勇敢地走回歷史本原的高度,不過,這一歷史性的等待漫長而艱辛!
2004年兩會第四次修憲之前,中國邁出了三大步。”馬光遠回憶說。
1988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第一次將私營經濟寫入《憲法》,并允許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1993年3月,全國人大將國家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改為市場經濟,農村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寫入《憲法》。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在新《憲法》再次提高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地位,確定非公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不單單是有益的補充。
而到了2004年3月第四次修憲,“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直接寫入《憲法》。
從1988年私營經濟寫入《憲法》,到2004年的私有資產不受侵犯,中國政治經濟社會發(fā)展斗轉星移,中國經濟與四次修憲呈現(xiàn)完美的正相關關系。
“四次修憲體現(xiàn)了中國政治立法的歷史進程,反映了中國政治理念的變化和財產觀念的變化。”馬光遠評價說。
“文明始于財產權,始于對私有財產的尊重和保障。但中國歷來的主流意識和民間公共輿論,似乎對私有財產心存芥蒂。中國正在用近二十多年的市場經濟建設和修憲歷程實踐來修正這種財產觀念。”
這一修正過程并沒有結束,歷史正在延續(xù)。